泰安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
2025-04-25 09:15 泰安市教育局政务新媒体“泰安教育”
为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好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考试考查科目与组织
(一)考试考查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作为考试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等作为考查科目。
初四年级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初三年级考地理、生物、历史。
(二)考试组织方式。语文、数学实行纸笔考试,使用山东省统一命制试题;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实行纸笔考试(外语含听力测试),使用全市统一命制试题;全市实行统一试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体育与健康仍按照校测与统测结合的方式实行测试;信息技术实行上机考试;理化生实验实行实验技能操作测试;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实行专业技能测试。
二、成绩表达形式
(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等3个科目的分值均为150分;物理分值为90分,化学分值为60分,分别按照卷面得分(满分均为100分)的90%和60%计,均单科计分,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体育与健康分值仍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