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
2025-04-25 09:15 泰安市教育局政务新媒体“泰安教育”
按照《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听力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免外语听力考试的通知》(泰教办发〔2013〕22号)规定,对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学生,凭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可以免外语听力考试。免外语听力考生的外语成绩为笔试项目分数×1.25。享受免外语听力的考生,如考试时填涂听力部分答案的,按填涂的实际得分计,不再享受免外语听力照顾政策。
各初中毕业学校要对免外语听力的考生,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并填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免试申请表》。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于5月15日前将免外语听力的考生材料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顺利实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市教育局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调度。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安排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各级各单位要认真执行考试政策,规范工作程序,精心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制定好安全工作预案,加强对考场考点、试题试卷保密、师生交通、食宿等各项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卫生健康、公安、工信、市场监管、保密等部门,完善命题组织、考务安排等制度,制定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开展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