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记者问|金融领域“非法中介”冒头,山东监管部门教你识破骗局
2025-05-19 16:53 大众新闻
5月19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公安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记者:
非法集资活动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请问,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非法集资该怎么办?如何最大限度保护好自己的“钱包”?
张志波:近年来,以“高收益、低门槛、零风险”为噱头的非法集资活动日益猖獗,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要学会如何识别非法集资。非法集资一般符合三个特征,一是非法性,即一些不法分子未经过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违规发行金融产品,或虚构“投资理财项目”,吸收公众资金。二是利诱性,集资人通常都会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远超正常收益水平的投资回报。三是社会性,集资人往往会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微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集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