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000万元!山东十项举措鼓励优秀文艺作品创作
2025-07-04 20:31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辛振东 济南报道
7月4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省委宣传部负责同志、省科技厅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省支持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协同创新系列政策。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山东近期新修订了《关于支持鼓励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生产的十项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文化文艺创新项目给予资金奖励。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电影局局长程守田在会上介绍,为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品,2022年省委宣传部印发《关于支持鼓励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生产的十项措施》,政策实施3年来,累计拨付文艺精品奖补资金5441万元,有效激励和推动了山东文艺精品创作生产。
程守田表示,为进一步加强重大主题文艺创作生产奖励扶持力度,省委宣传部结合当前文艺发展形势,对原奖励扶持措施进行了优化调整,更加注重“聚焦精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办大事”,奖补资金整体规模明显增加,加强了对重点作品的孵化扶持,以及对网络文艺作品的奖励扶持。
一是对列入中宣部(国家电影局)、国家广电总局等中央和国家规划重大工程,或围绕重大时间节点和省委省政府重大主题指定创作生产的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每部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扶持。
二是每年统筹1000万元资金,支持文艺精品创作传播孵化,对好题材、好故事、好剧本等“好苗子”创作项目,按照规模大小给予10万元至100万元资金孵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