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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航天局:商业航天项目承担方质量责任实施终身追究制

2025-07-22 09:25   中新经纬

  不符合出厂放行准则要求的产品不得出厂。

  对于型号技术成熟度不高和首飞、复飞等飞行安全风险较大的商业航天项目,在产品出厂前,应在前述评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重大质量隐患,管控任务风险。必要时,国家航天行业管理部门可组织开展独立评估。

  (十八)鼓励商业航天项目的研制与生产承担方建立故障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系统,对研制、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和质量问题开展归零工作,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四、关于地面试验

  (十九)商业航天项目地面试验过程实施质量管理的任务是确保试验实现预期目的,并保证试验人员、产品、设施设备和场所安全。

  (二十)商业航天项目承担方应根据各项地面试验的潜在风险程度,策划实施试验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以确保试验活动满足规定任务要求和相关安全生产要求。对试验过程出现的质量问题,开展归零工作。依托军队试验设施开展的试验按有关规定程序要求组织开展。

  五、关于发射实施

  (二十一)商业航天项目发射实施阶段,由发射场区(任务)指挥机构按照质量体系文件要求,统一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工作,使产品质量受控、发射过程安全,任务达到预期目的。

  (二十二)商业航天项目承担方根据质量管理要求和有关程序完成产品研制生产,按照《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商业运载火箭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关于促进微小卫星有序发展和加强安全管理的通知》等要求取得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后,方可按程序进场执行发射试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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