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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2025-12-21 09:26   泰安市商务局

  按照稳妥有序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统一部署,根据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调整为“先领取资格、再申报补贴”的方式组织实施,现公告如下:

  一、参与范围

  1.2025年9月19日(含)之前在泰安市内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且未及时申报的消费者(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按照原政策执行,无需领取资格券。

  2.2025年9月20日(含)之后在泰安市内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消费者(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按照“先领取资格、再申请补贴”方式开展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活动。

  二、发放规则

  (一)领取方式

  通过银联云闪付APP进入“鲁换新-泰安市汽车以旧换新资格券消费者报名专区”完成实名认证后,上传本人所购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选择“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点击“资格申领”。申领成功后,点击“我的资格”,并截图保存页面。资格券遵循“总量控制、先领先得、领完即止”的原则,领取资格券成功人员名单将在“名单公示”处进行公示。补贴资格的申领人与补贴申请人必须为同一人。本轮次申领不成功可在以后轮次继续申领。补贴资格名额发放数量将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动态调整。

  (二)领取时间

  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10点发放资格、领完即止。(22日、23日每天发放1000张资格券;24日、25日根据资格券领取情况适时调整)

  三、受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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