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布《关于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5-12-31 19:41 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
(九)优化互助服务。支持以村(居)委会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楼门管理成员等为骨干组建互助服务小组,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鼓励在村(社区)设立“互助物资共享站”,集中配备老年人常用的轮椅、护理床等设备,实行信用积分制开展租赁活动。推动制定互助性养老服务清单。(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十)优化其他服务。组织和引导家政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零售服务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拓展为老服务功能,提供助行、助急、生活用品代购、餐饮外卖、代收代缴、挂号取药、精神慰藉等服务。积极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优化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方式,切实防范化解居家养老安全风险。(牵头单位:省民政厅,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卫生健康委)
三、提升发展质效
(十一)推动市场化发展。城镇居住区配套建设、配置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县级民政部门统一登记管理,通过公开竞争等方式无偿或者低偿委托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运营,在优先保障社区独居、空巢、留守、高龄、失能、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基础上,面向社会其他老年人开放。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鼓励市场主体围绕培养消费习惯、提升消费意愿,探索开展体验活动、优惠激励、阶梯套餐等需求端创新举措,激发老年人有效需求。(牵头单位:省民政厅,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