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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布《关于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5-12-31 19:41   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

  (十二)推动连锁化发展。推行“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机构+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家庭养老服务设施”一体化运营模式,推动以街道为单位由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连锁化运营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站点等养老服务设施,实现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发展,2029年年底前,全省连锁化运营的街道占比达到50%以上。(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十三)推动集成化发展。深入推进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支持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居家社区延伸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方式拓展医养结合服务,依法依规赋予相应处方权。结合医保定点资源配置规划,依申请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提供长期护理服务。鼓励使用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在支付比例上给予适当倾斜。引导“如康家园”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资源共享、共建共营,符合条件的机构可以同等享受各类补助补贴政策。(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残联、省财政厅)

  (十四)推动社会化发展。大力培育扶持基层老年协会、社区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及相关志愿服务团队,鼓励其按规定承接助餐、助洁、精神慰藉等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支持公益慈善组织依法设立社区养老服务类项目,参与居家社区养老设施建设、运营资助和服务提供。在城乡社区深入实施“银龄行动”,支持低龄、健康老年人在自愿量力前提下,广泛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牵头单位:省民政厅,责任单位:省委社会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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