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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刘双等8名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6-01-17 22:33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刘双等8名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6年1月17日政协第十三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刘双同志(女)任政协淄博市委员会副秘书长;

  杨霞同志(女)任政协淄博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政协淄博市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鲁伊同志任政协淄博市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袁洪涛同志任政协淄博市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司继涛同志任政协淄博市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孙雁丽同志(女)不再担任政协淄博市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职务;

  颜景军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淄博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巩建新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淄博市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责编:孙 莹
审签: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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