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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淋暴雨拍短剧?律师: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6-01-19 06:27   封面新闻

  1月17日,短剧女演员刑某发文,称“短剧总是这样折磨女人和孩子”,在其发布的视频中,两位成年女性正在夜晚的大雨中拍戏,其中一位女性背了一个一岁左右的婴儿,孩子暴露在雨中,不停啼哭,视频发布后,迅速登上热搜。一时间,对剧组、父母的指责之声不断出现。儿童演员的权益保障与成年人有何区别?这个事件有何违规之处?1月18日,毫达(成都)律师事务所的孙顺发律师向封面新闻进行解读。

视频截图

  儿童演员权益保障具有特殊性

  要求儿童利益最大化

  “一切安排必须优先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与正常成长”。孙顺发表示,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儿童权益的保护标准高于成年人,要求演艺活动不能损害儿童权益,“人身安全与健康方面,拍摄环境、内容、强度都必须安全,禁止安排危及身心健康的表演。”在演员刑某曝光的拍摄视频中,让体温调节能力弱的婴幼儿长时间淋冷水,孙顺发认为这已经损害了孩子的生命健康权,“极易引发小演员失温、肺炎等严重健康问题,直接威胁其生命安全。”

  同时,法律还在时间方面进行限制,要求必须保障儿童充足的休息和学习时间,严禁超时工作。“夜间拍摄侵占了婴幼儿必需的、法律保障的休息时间。”孙顺发表示。

  除此之外,演员邢某在配文中还称,可以在拍摄时将孩子更换为道具婴儿,但“剧组为了节约时间就没有换小孩”,对此,孙顺发认为,将婴儿置于不必要且令人不适的环境中以追求拍摄效率,也损害了孩子的人格尊严。

  若孩子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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