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买后付”模式兴起 “无感”消费后需防范这些风险
2026-01-20 08:50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曾发文指出,“先用后付”支付模式在提升消费便利性的同时,需进一步规范以保障消费者权益。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支付方式、违约后果及信用风险等,杜绝默认开通,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 唐健盛:第一,我们觉得要让购买的消费者有足够的安全感,不要有一些他不知道的风险在里面;第二,我们希望如果“先买后付”作为一个策略去推行的话,一定要让商家自愿地采用这个措施,而不能被裹挟或者被强迫。
唐健盛表示,他们在调研中发现,很多消费者对“先用后付”的安全风险并未有清醒的认识。
唐健盛:要让消费者有知情权有选择权。有很多的平台就把它变成了一种很简单的支付选项,消费者并没有意识到这其实是开通了一种信用消费的交易。所以对消费者来说,其实是在知情权和选择权上受到了某种程度上的侵害。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刘东辉表示,“先用后付”在我国的发展面临收益与挑战并存的局面。在促进消费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这一新兴消费模式还存在诸多风险。可能导致消费者的非理性消费和债务累积,累积系统性的金融风险,还存在监管套利和法律空白等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彪建议,有关部门要在促消费和强监管两方面做好平衡,首先要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