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公安:通过网络造谣、辱骂他人,依法查处!
2026-01-22 17:38 文登公安
案情回顾
近日,宫某因与丁某有矛盾,便通过网络平台辱骂丁某为“骗子”“人渣”,并根据自己推测捏造、夸大事实,散布丁某涉嫌违法犯罪等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威海公安机关依法对宫某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等信息或者采取滋扰、纠缠、跟踪等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警方提醒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法治社会每个人的言行都受法律的约束,请谨言慎行,莫因“口无遮拦”承担法律责任,如果遭受不法侵害,也请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编:刘 爽
审签:郑云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