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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剽窃、论文买卖等 一批科研不端行为和项目资金违规案件被通报

2026-01-24 14:26   央视新闻客户端

  近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一批科研不端行为和项目资金违规案件涉事主体进行处理,并发布案件通报如下。

  案件通报(2026年第1批)

  近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经委务会议审定,对相关科研不端行为和项目资金违规案件涉事主体进行了处理。根据规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北京某高校张红宇在2021年基金项目申请过程中存在向第三方公司购买申请书代写服务问题。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批准号82170191),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5年5月27日至2030年5月26日),给予通报批评。

  (二)浙江某高校易莹2024年与2025年的基金项目申请书、山东某高校田萍2025年的基金项目申请书,存在抄袭剽窃他人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问题,且在调查过程中试图掩盖抄袭行为。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申请(均未获资助),取消以上人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4年(2025年9月9日至2029年9月8日),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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