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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雪豹伤人到“武松打虎”,法律责任怎么判?

2026-01-28 14:47   光明日报微信公众号

  1月23日,新疆富蕴县可可托海镇塔拉特村区域,一名滑雪游客返回宾馆途中,在路边林带被雪豹咬伤,报警后立即被送往富蕴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改善,包括雪豹在内的众多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稳步回升,活动范围也逐渐扩大,野生动物伤人事件时有发生。比如,2025年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发生了一起野象伤人事件,造成4人死亡;2024年,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一头约200斤重的大野猪,连续袭击当地居民,导致4人受伤;2021年黑龙江鸡西“虎出没”咬伤群众;2016年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发生老虎伤人事件,游客在自驾途中擅自下车,造成一死一伤……此类事件不断引发公众对“人兽冲突”中法律责任如何划分的追问。

  不同场景下发生“人兽冲突”,法律责任如何划分?受害者可主张哪些赔偿?失手打死打伤野生动物是否违法?……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林业大学法学系副教授杨帆。

  Q1:景区已发布安全预警,游客仍选择以身涉险,景区与游客的责任该如何划分?

  省流:动物伤人,责任主体明确的,比如动物园、景区负有管理职责,须证明已尽安全管理义务方可免责;若能证明游客存在重大过失的,可减少动物园、景区的责任。

  杨帆指出,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景区等管理方负有设置警示标志、建设防护设施的义务;地方政府则需建立致害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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