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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时隔18年带薪年休假制度有望“上新”:如何“应休尽休”?

2026-02-28 07:33   工人日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1到10年,年休假5天;10到20年,休10天;20年以上,休15天。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单位应予以日工资收入300%的补偿。这个条例自2008年1月施行至今,已有18年。

  时隔18年,一项事关4.02亿职工休息休假权的制度有望“上新”。

  近日,人社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推动修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促进用人单位落实该制度。带薪年休假话题再次引发热议。

  在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可以追溯到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2008年1月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施行。同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规则,至此形成相对完整的制度框架。

  《工人日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职工“想休不敢休”,担心影响考核晋升,一些企业选择性执行,利用规则“漏洞”减损职工休息权。受访专家表示,查漏补缺、优化供给、增强刚性,或是此次条例修订的核心议题,让“想休不敢休”真正变成“应休尽休”,不只是权利回归,更是制度升级的关键。

  落地难始终是现实痛点

  带薪年休假入法多年,落地难始终是现实痛点。

  “一个萝卜一个坑,担心同事有意见”“害怕影响绩效、考核和晋升”……采访中,不少职工吐露心中顾虑。

  一组数据印证这一困境:2020年,人社部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时提到,带薪年休假普及程度约为60%,这也意味着,近四成职工未享受到这一法定权利;2024年12月,前程无忧发布的关于企业年休假制度的调查报告显示,近七成职场人未能休完当年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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