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约评论员 王效雷
春风送暖,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如期而至。自1983年确立以来,“3·15”早已超越单纯的节日范畴,从最初的权益宣传,逐渐成为震慑不法商家、凝聚社会共识、守护民生福祉的重要载体,它的意义,从来不止于一日的曝光狂欢,更在于对消费公平的长久坚守。
当下,消费场景日益多元,从线下商超到直播带货,从日常零售到预付消费,消费已深度融入生活的方方面面。但与此同时,虚假宣传、过期商品、预付跑路、大数据杀熟等乱象仍时有发生,既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从直播间过期火腿肠侵害儿童健康,到老年群体被虚假保健品误导消费,这些“糟心事”,正是“3·15”持续关注、全力破解的痛点。
值得欣慰的是,维权体系正在不断完善。2026年即将施行的直播电商食品安全新规,明确平台预审义务、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为消费者筑起“防火墙”;全国消协智慧平台上线、12315举报渠道畅通,让维权更高效、更便捷。这些举措,让“学法、懂法、用法”成为消费共识,也让消费者从“敢维权”向“易维权”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