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约评论员 张鹏德
科创兴则产业兴,法治稳则创新稳。科技创新的高质量发展,既需要创新活力的充分迸发,更需要法治保障的坚实护航。作为全省第三个出台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的地市,滨州即将推出首部聚焦科技创新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滨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以法治形式固化科创实践经验、破解发展难题、规范发展路径,推动科技创新从政策激励向法治保障升级,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品质滨州筑牢法治根基,彰显了滨州以科创赋能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远见与实践担当。
法治定标,锚定科创发展航向。科技创新的有序推进,离不开清晰的定位与明确的导向。《条例》紧扣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新质生产力培育要求,从立法层面确立科技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明确打造“五主并举”的科创格局,确保科创工作始终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品质滨州建设精准发力。这一立法定位,既契合滨州连续4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比居全省首位、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速领跑全省的科创基础,更衔接“6638N”现代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将科创发展与城市发展深度绑定,为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划定清晰航向,让科创实践有目标、有方向、有遵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