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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关于征集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违法违规线索的公告

2026-03-25 09:28   枣庄商务

  为加强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线索,现就征集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违法违规线索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1.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

  2.非法收购、倒卖报废机动车整车或者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俗称“五大总成”)。

  3.非法设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场地和网点。

  4.在未经批准的场地违规拆解、处置报废机动车,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造成环境污染。

  5.资质企业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6.其他违反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

  二、线索举报方式

  各相关市场经营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发现有上述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线索的,可向线索所在地区(市)、枣庄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举报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一)市级举报电话及邮箱

  枣庄市商务局0632-8686986;

  zzswjscjsk@zz.shandong.cn

  (二)各区(市)、枣庄高新区举报电话及邮箱

  三、枣庄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企业名单

  

责编: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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