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高风险食品、鼓励明厨亮灶 幼儿园食品安全新规征求意见稿详解
2026-03-25 17:26 央视新闻客户端
《征求意见稿》结合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特点,围绕供餐模式选择、食材采购验收、加工制作过程控制、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各环节做出规定,禁止使用散装食用油、生食类等高风险食品。

《征求意见稿》规定,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
(一)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二)禁止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
(三)禁止加工制售冷荤类食品、冷加工糕点、生食类食品;
(四)禁止加工制售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菌类、发芽土豆等;
(五)禁止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等。
此外,《征求意见稿》规定,幼儿园集中用餐的食品从烧熟到食用时间间隔不得超过2小时。需要配送到教室等食品处理区以外区域分餐的,应当使用专用、密闭、保温的配餐设施设备,并按餐次对配餐设备和用具进行清洗消毒。
鼓励“明厨亮灶”
和家长陪餐
《征求意见稿》还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幼儿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现全链条视频监控,要求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和信息公开制度。

《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推动有条件的幼儿园食堂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实现食材验收及入库出库、贮存保管、加工烹饪、餐食分发、师生就餐、食品留样等全链条无死角实时视频监控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