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枣庄职业学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2026-03-30 09:36 海报新闻
(五)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25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六)招引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人员),不得报考;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后,自销编之日起3年内不得报考;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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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