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1+1丨带薪休假,“贵”在落实!
2026-03-31 06:12 央视新闻客户端
“不休假≠敬业奉献”
为何要重点强调?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资审核中心副主任 李颖:一方面,从职工的角度看。我们在前期调研中发现,很多职工内心存在顾虑:工作已经这么忙了,我再休个假,领导会不会觉得我不够拼?年底考核评优时,会不会因此被排除在外?甚至有人会担心,如果我把假休满了,领导会不会认为我工作懈怠、态度不积极?这些思想包袱,让职工“不敢休”。
另一方面,从企业的角度看。一些中小微企业,往往把带薪休假当作单位给予职工的一种“福利”,而不是职工依法享有的“权利”。这种认知偏差,直接导致了休假制度在落实中被打了折扣。
正因如此,我们这次专门在《通知》中用白纸黑字写下“摒弃将职工不休假等于敬业奉献”。目的就是想营造社会良好的这样一个休假的氛围,去改变大家原来固有已久的思想。
不能休年假的人数要严格控制
如何把握这个“度”?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资审核中心副主任 李颖:关于不能休年假的人数,我们并没有设置一个具体的比例。
首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本身就有明确规定:职工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的,单位应当支付其三倍工资。在机关事业单位,不能休假的人必须写明理由,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
所以,我们想通过这种方式,用流程倒逼休假——让休假变得容易,让不休假变得“麻烦”。最终目的,就是鼓励大家应休尽休、休满休足。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施行18年
为何今天还需要在观念上凝聚共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