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线丨AI换脸让角色“撞脸”明星,是巧合还是侵权?
2026-04-01 16:35 央视新闻客户端
AI换脸技术让短剧角色“神似”明星,到底是技术巧合还是侵权隐患?法律中如何界定“撞脸”与“盗脸”的边界呢?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AI换脸角色引发的肖像权纠纷案引发关注,随着短剧行业与AI技术融合,这一争议也随之升级为法律挑战。
短剧角色神似明星
是巧合还是侵权?
本案的原告是一位知名女演员,她偶然发现在一部短剧中,短暂地出现了一个角色形象,和自己的样貌非常相似,相关话题很快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这位演员发现,涉案短剧共44集、总时长90分钟,由杭州某传媒公司制作并发布。此外,阜阳的一家传媒公司也在其运营的账号上,上线播放了这部短剧。原告演员认为,这两家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她的肖像权,于是分别将两被告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庭法官 赵琪:立了两个案件,原告起诉的是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主张的是肖像权的侵权。在两个案件当中都要求被告向其赔偿经济损失,并且赔礼道歉。
女演员认为被告公司擅自使用其肖像牟利
在原告演员看来,制作并发布短剧的杭州某传媒公司,在未经她的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制作、使用、公开她的肖像。
而另一被告,阜阳某传媒公司则是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播放含有原告肖像的短剧,营利目的明显,引发大量网络用户的误解,两被告均应承担侵权责任。
不过,两家被告公司都对此提出了不同的抗辩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