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济宁市入境旅游奖励工作方案》公布
2026-04-07 08:45 大众网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曲阜市文物局,济宁高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文化旅游科、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太白湖新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商贸物流园区综合部,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激发旅游市场活力,扩大客源规模,促进文旅消费,推动文旅深度融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6年济宁市入境旅游奖励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奖励对象
2026年旅游奖励对象为:通过团队游、旅游包机等组织境外游客来济宁开展研学、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等活动的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具有合法资质的接待入境游客的旅游住宿企业。
二、奖励条件
(一)申请奖励的旅行社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旅行社须合法注册登记,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旅游业务,申报时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2. 旅游团队离开济宁后经审核提报资料齐全并确认无投诉、无遗留问题;
3. 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可作为申请主体,同一批次游客只能一方作为申请主体,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盖章和签字确认;
4. 申报团队游览时间需在2026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不含五一假期5天—5月1日至5日)、9月1日至11月30日(不含国庆假期7天—10月1日至7日)期间。
(二)申请奖励的旅游住宿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旅游住宿企业须在济宁市合法注册登记、备案,依法依规经营,申报时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
2. 按本通知要求提报申报资料,确认无重大旅游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