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力!山东再添一市明确中小学春秋假
2026-04-10 20:27 德州教育发布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13部门通知要求,德州市全面落实中小学春秋假制度,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切实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一、实施范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九年级只安排秋假,不安排春假。
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二、放假时间
2026年全市中小学春假时间为4月16日、17日、20日,共计3天,与双休日(4月18日、19日)衔接,形成5天连休。
自2026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市中小学春假原则上安排在清明节前后,共计3天,与清明节衔接形成6天连休;秋假原则上安排在11月,共计3天,与双休日衔接形成5天连休。市教育局将结合实际情况,提前公布具体放假时间。
三、落实保障措施
(一)完善假期公共服务保障
鼓励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所属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场馆,实行免费或优惠开放、灵活错峰开放。依托社区服务中心、青少年宫等阵地,为假期未能出行的学生提供就近公益托管服务,解决家长照护难题。
(二)深化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引导各类场馆、景区景点、研学资源单位等,坚持“应免尽免、能免尽免”原则,春秋假期间推出门票减免优惠。鼓励学校结合春秋假期开展研学实践等活动,坚持自愿、公益性原则;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通过多种渠道解决费用问题。
(三)强化学校兜底托管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