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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多年的林地变“公益林”、保护区?记者调查

2026-04-13 09:08   人民日报

  3月18日,记者来到河北张家口市蔚县永宁寨村,见到了李权和。李权和介绍,2015年3月30日,永宁寨村村委会经过村民大会同意,将该处“荒山、荒坡”,以5万元的价格,流转承包给蔚县惠农商贸有限公司从事林业及生态农业生产经营。2015年5月12日,蔚县林业局为蔚县惠农商贸有限公司颁发了林权证(蔚林证字2015第000005号)。林权证载明,承包面积9300亩,东至绵羊峪西坡根、南至永宁寨与李家堡村界、西至黑沟、北至坡头,使用期限30年。

  签订合同后,惠农商贸有限公司开始修建管护道路,2015年栽下侧柏2.1万株,完成造林面积1000亩。为此,该公司造林事迹还被当地县、乡政府作为典型宣传报道。2016年,该公司又栽植油松、果树、灌木20余万棵,整理梯田500余亩,完成造林面积2000余亩。

  然而,就在2016年1月,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关于对河北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调整情况的公示》。公示中,对自然保护区的边界修正进行了说明:保护区在建设初期,由于早期管理、技术的限制,保护区边界图没有完全按照保护区权属范围落实到现地,造成部分实际拥有权属的区域被划在保护区范围外。根据该说明,永宁寨村属于保护区实际拥有权属而被划在范围外的区域。

  这份引发后续争议的公示发布在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互联网公众网站,公示期为2016年1月30日至2月8日,其中包含周六日、除夕和大年初一等4天的假期。

  “谁大过年的看政府网站?”永宁寨村党支部书记李清泉说,当时村里没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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