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设立中小学春秋假期
2026-04-14 15:33 海报新闻
大众网记者 王瑜 烟台报道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等13部门关于春秋假安排的通知要求,优化中小学假期结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身心健康,烟台市结合本地实际,部署设立中小学(含中职学校,下同)春秋假,自2026年春季学期起执行。今年春假放假时间为4月30日(周四)及5月6日—7日(周三、周四),共3天,与“五一”假期衔接。
根据部署,春秋假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中职学校推行。其中,初中毕业年级和中职学校毕业年级因距离中高考时间较近、暑假时间较长,只设置秋假,不设置春假。幼儿园春秋假可参照执行;普通高中学校暂不推行。
全市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原则上每次时长3天,安排在每学期期中前后。春假一般在4-5月,秋假一般在10-11月,可与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衔接,形成较长时间假期。春秋假所占用的教学时间,将通过统筹利用国家规定的日常机动教学时间、优化寒暑假安排等方式合理调整,确保每学期教学时间总量不变、国家规定教学任务全面完成。
教育部门将指导各中小学校加强学生春秋假期生活指导,严格落实规范办学有关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鼓励学生多参与贴近自然、贴近生活的社会实践活动,确保学生度过安全、愉快的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