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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次日男子自杀身亡,父母起诉女方索赔30万元法院判了

2026-04-21 16:35   红星新闻

  一审判决后,杨某父母不服提起上诉。杨某父母认为,李某以“杨某母亲强势”“彩礼缺乏诚意”为由提出分手,但事实上,彩礼金额11000元并不是杨某母亲提出,女方没有给出明确数额。此外,杨某的死亡与李某的过错行为存在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时间关联性极强,杨某与李某于2025年7月13日先后两次见面,李某明确提出分手后,杨某于次日凌晨坠楼身亡,其间未发生其他可能导致其自杀的事件。

  李某辩称,本案中双方因家庭观念差异,对未来规划不同,产生矛盾,李某因此提出分手是处理个人情感事物的正常行为,并未违反任何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死亡是否系李某直接造成。一审法院查明事实,杨某生前与李某是恋爱关系,因李某不满杨某父母给出的彩礼条件与杨某提出分手,杨某分手后次日坠楼身亡。法院认为,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有相互选择保持或者终止恋爱关系的权利。李某选择与杨某分手系对个人情感生活的正当处理,不违反法律规定。杨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具有预见性和约束力,应当冷静、理智处理自己的感情,敬畏生命、珍惜生命,其以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虽令人惋惜,但造成死亡的结果是其主观故意造成的,杨某应对自己的死亡结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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