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一地招聘15人,5月6日开始报名
2026-05-02 00:10 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资格。未经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招聘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具备《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条件,体检项目包含对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测试,确保新聘教师身心健康。
七、聘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教体局凭就业协议书等原始材料到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1年的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