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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地区非法探险频发 如何守住安全旅游“红线”?

2026-06-09 09:08   法治日报

  记者注意到,对未经审批非法攀登玉珠峰的3名登山者,格尔木市文旅部门还责令当事人针对此次非法探险行为产生的各类损耗及救援成本,向登山救援专业力量履行相应经济赔偿。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受益人应当向登山救援专业力量履行相应经济赔偿,法律依据是无因管理。”山东达洋律师事务所律师孙瑞玺进一步分析,区别于传统的无因管理,上述事例中的无因管理应该界定为“行政性无因管理”,即由行政机关依职权组织或指令启动,具有鲜明的行政主导性,并非基于管理人(如专业救援机构和组织)自身的主动意愿。其主体关系有两层:一是行政机关与救援队伍之间的委托或指令关系;二是专业救援机构、组织与受益人的费用追偿关系。

  通过这种区分,孙瑞玺说,可构建“行政主导下的民事追偿机制”,既借助行政权保障救援效率,又通过民事与行政救济平衡各方权益,最终实现“惩戒违法、合理分担公共成本”的治理目标。

  面对时有发生的高原地区非法穿越、非法登山等违法探险、旅游活动,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陈兵建议,要从前端、中端、末端三个环节采取措施,通过搭建全链路、全过程、全场景的治理模式,遏制这一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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