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拉踩”、主观评价要标注!网络测评活动迎来新规范
2026-06-09 13:15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
针对上述乱象,此次两部门出台的新规明确,网络测评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遵循商业道德、公序良俗,坚持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原则。
针对名为测评实为商业广告的“商单测评”,新规也明确:接受第三方委托、赞助或者与测评样本相关方存在利益关系的,应当作出显著提示。
汽车、电子产品、家电产品等商品的功能和性能如何,是消费者在挑选商品时重点关注的“指标”之一。新规明确,涉及对产品功能、性能等项目测试,应当委托具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许可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关标准以及技术规范开展测试。
对食品开展检验检测的,测试方应当具备相应资质,不得使用非标方法,不得测评无国家标准检验方法的项目。
此外,新规还明确,网络测评不得采取不同标准、不同方法对同类产品进行横向、纵向比较,即不能故意采取不同标准拉踩诋毁。
所测评的产品不能是厂家送测的“优化版本”,必须是消费者能在市面上买到的正常版本,杜绝针对性优化。
那么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如何警惕“跑偏”的“第三方测评”?中消协建议:
消费者在浏览相关测评信息时,对评论吐槽意见较多、带货推销倾向明显甚至有失公允的,要及时搜索查证、自觉远离;
针对偷换测评概念、测评结果自相矛盾等涉嫌误导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可保留证据向相关互联网平台和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如果今后消费者想要分享自己购买商品的感受时,还能不能发视频、发帖子?需要委托检验检测机构测试后才能发布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