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出台建设项目首层架空政策,是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的具体举措。重点聚焦两方面:一是规范首层架空空间利用,丰富居住空间类型,提升环境品质和利用效率;二是进一步优化项目空间布局,通过合理不计容等政策引导,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立足滨州实际,滨州市率先探索、积极实践,为打造更加宜居、更有活力的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提供了政策保障。
从制定过程看,针对建设项目首层架空空间利用,特别是将政策适用范围拓展到所有建设项目,在制度设计和具体操作层面可直接借鉴的成熟经验不多,属于规划管理领域的一项创新探索。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成立了首层架空专家小组,赴天津、南京等地实地考察,借鉴杭州、合肥等地经验做法,重点围绕适用范围、功能设置、技术指标、城市界面管控等内容进行研究论证。同时,广泛征求开发企业、设计单位、社区居民等多方意见,累计收集建议210余条,并与发改、民政、住建、城管、行政审批等部门反复沟通完善。在前期出台促进新建住宅项目品质提升、支持“好房子”建设等土地和规划政策措施基础上,结合滨州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市民诉求、房企需求等实际,最终出台了《关于支持建设项目首层架空的政策措施(试行)》。
从主要内容看,《关于支持建设项目首层架空的政策措施(试行)》主要解决“哪些项目可以架空、架空空间怎么使用、规划管理如何把控”三个方面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