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在萌宠店兼职被咬伤,老板因没合同拒赔 法院判了
2026-05-08 17:59 央视新闻客户端
不仅如此,本案还有一个特殊的性质——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 孟娇: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宠咖馆作为水豚的饲养人,其饲养的动物造成了小朱的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宠咖馆未提供证据证明小朱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为,因此不能减免其赔偿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 法定赔偿哪些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第八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第九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