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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济宁部分机动车强制报废

2026-05-09 09:01   大众网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现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号牌作废。请车主尽快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完整名单可长按识别二维码获取)

  以下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

长按识别二维码获取完整名单

  

责编:高 杨
审签:朱仙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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