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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AI称一律师被判刑”构成侵权:百度辩称AI幻觉无法预见,法院判其书面道歉

2026-05-09 09:28   澎湃新闻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百度公司运营的“百度搜索”提供信息检索服务,未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无法控制第三方网站的网页内容,且受搜索引擎更新周期的限制。百度搜索的下拉词条、“大家还在搜”“相关搜索”显示的内容均为用户使用百度搜索功能记忆,方便用户搜索相关内容时直接搜索,百度公司未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且用户搜索的“李小亮律师”“南京李小亮律师”“江苏李小亮律师”“江苏李小亮律师坐牢了吗”等相关内容也并不具有明确的指向性,被告百度公司未能主动更新删除,并无主观过错,属于合法履行义务。同时,百度公司对于相关搜索内容所涉及的词语也不能直接屏蔽,否则会损害相关用户的权益。因此,百度公司百度搜索的下拉词条、“大家还在搜”“相关搜索”显示的内容不构成对于原告李小亮侵权。

  而对于“AI 智能回答”的错误内容,一审法院认为,百度公司“AI 智能回答”回答信息内容加原告李小亮照片一起发布指向性明确,内容中包含李小亮律师被判刑、被告人李小亮、有期徒刑三年等明显负面、贬损性词汇,会对原告李小亮工作、生活等方面造成负面评价。百度搜索“AI 智能回答”是公开的网络空间,被告的案涉行为客观上必然降低原告的社会评价,对其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被告百度公司庭后提供情况说明,认为 AI 搜索结果与原告输入提示词高度相关,该时间点系国内人工智能发展初期,技术有限。由于技术局限性,原告主张的侵权内容具有极强的偶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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