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精神病院炒股炒成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 律师评价:应理性看待另类投资主体
2026-05-09 10:53 大皖新闻客户端
大皖新闻讯 近日,江西一家精神病院公司跻身上市公司盛通股份前十大股东、持股超千万的消息引发热议。
据工商信息显示,江西这家精神病院名为十五岭山精神病院,成立于2022年6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自然人,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企业注册地址为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五里居委会上马台小桥边,所属行业为卫生,经营范围包含: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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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十五岭山精神病院公司是上市公司盛通股份今年一季度的新进股东。按5月8日收盘价计算,持股参考市值约1038万元。
5月9日,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向记者表示,从法律角度看,这一行为完全合法合规,无需过度解读。
“首先法人机构炒股是合法权利。”周律师称,根据《证券法》,法人机构(包括医院等企业法人)只要依法开设证券账户,就有权进行证券投资,成为上市公司股东,这是其法定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
其次,精神病院的经营与投资行为并行不悖。“只要该医院在炒股过程中遵守证券交易规则,未利用内幕信息、未进行操纵市场等违法交易,其投资行为就具有合法性,与机构性质无关。”
周律师表示,市场应理性看待另类投资主体,不应因机构名称或性质特殊就贴上“异常”标签,法律并未对投资主体的行业、性质设置额外限制。“投资无身份限制,合规交易受法律保护,市场应聚焦交易本身,而非过度解读主体标签。”
大皖新闻记者 龚润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