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步热潮下,山野垃圾谁来收?
2026-05-12 13:00 法治日报
受访专家认为,徒步野线垃圾泛滥,绝非简单的道德问题,而是游客行为、管理体系、法律及环保意识淡薄等多重原因交织的结果。
北京安申律师事务所主任方梅分析,徒步者自身环保意识淡薄、缺乏法律敬畏之心,是山野垃圾问题滋生的根源。不少户外爱好者心存“野线无人监管”“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将自然山野视作可以随意消耗、破坏的公共资源,漠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生态环境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肆意丢弃生活垃圾。
在管理层面,方梅指出,多数山林野线处于非景区、非自然保护区的监管空白地带:成熟景区有明确的管理主体与完善的管理制度,自然保护区有专项法规保驾护航,而未开发野线普遍陷入管理主体模糊、监管责任悬空、执法力量缺位的“三不管”困境。尤其在一些跨市域、跨县域的徒步线路,更易出现多头管理、权责分割、各自为政的治理情况。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资源能源与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巩固认为,山野徒步线路往往横跨林草、自然资源、文旅、属地乡镇等多个管辖部门,各部门权责边界划分模糊,跨部门协同成本高、联动效率低;再加上山野腹地环卫基础设施配置严重不足,即便部分游客有带走垃圾的意愿,也面临无处存放、无处投放的现实困境。
此外,受访专家指出,现行法律法规在山林野线场景中,存在适用盲区与落地执行难题,整体约束效力大打折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