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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交警开发区大队持续开展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整治行动

2026-05-14 11:09   东营交警

  为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驾驶及防护水平,东营交警开发区大队持续开展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整治行动,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严查、严管、严处,对再次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

  为全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从严整治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近日,东营交警开发区大队在路面执法整治中,依法开出首笔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再次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50元罚单,以梯度处罚强化执法震慑,引导市民养成安全骑行习惯。

  此次罚单的开出,绝非单纯以罚代管,而是针对反复违法、漠视交通安全行为的必要执法举措。日常出行中,部分市民心存侥幸,认为不戴头盔无关紧要,忽视了头盔对头部的关键防护作用。相关交通事故数据显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未佩戴安全头盔,头部受伤风险大幅上升,极易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痛。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元;再次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

  相关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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