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医院“违规开具”死亡证明背后:司法鉴定称病历被集中修改,61岁患癌男子死亡地点存争议
2026-05-15 06:19 红星新闻
针对争议性证据,法院认定:原告提交的《死亡证明》,有质证笔录佐证,予以采信;原告提交的案件鉴定质证笔录,前后相互印证,予以采信;村委会证明没有经手人及负责人签字,不予采信。被告提交的《院前急救及转运同意书》、随车人员口供,无法核实其真实性,不予采信。
法院认为,原告在其父去世后多次投诉、举报孝感市中心医院及其医护人员隐匿、伪造病历,被告受理后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多次进行答复,且在核实相关违规行为后,对该院及管床医师均作出行政处罚,并责成该院依规对其他相关人员予以处理。被告基于调查核实的情况,于2025年5月8日作出《答复书》对原告投诉的问题逐一进行了答复,已履行了其相关法定职责。
今年3月11日,孝南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鄂0902行初88号行政判决书: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4月20日,姚高华提起上诉。他在上诉状中表示,一审判决认对被上诉人履职过程中的程序违法、调查违法以及未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等情形未予审查认定,其认为裁判结果与在案证据、法律规定相悖,依法应予撤销。
红星新闻记者 胡闲鹤
责编:朱肖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