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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员工父亲去世当日将其辞退:管理岂能如此“没人味”!

2026-05-15 14:16   安徽时评

  近日,南京江宁开发区法院公布了一起劳动纠纷典型案例。

  2024年8月,小杨的父亲被确诊恶性肿瘤晚期,她向公司申请事假陪护。起初公司准假,但后期小杨再请假,公司却不批了。尽管没被批准,小杨还是回到老家陪伴了父亲最后一程。2024年10月21日,小杨父亲去世。当日下午,小杨收到了公司邮寄的解除劳动关系告知函,通知她因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严重违纪,故解除劳动关系。

  小杨申请劳动仲裁,江宁仲裁委审理后裁决认定该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应支付小杨经济赔偿金74784元。一、二审法院均支持小杨。经调解,公司于期限内向小杨支付70000元。

  虽然从仲裁委到一、二审法院,法律始终站在小杨这一边,但其过程让不少人心有戚戚。照顾重病父亲却被公司冷漠对待,父亲去世当日就被公司辞退,生离死别之际,又遭遇雪上加霜,这样的连续暴击谁能承受!

  谁家没有生病需要照护的老人?谁不希望陪伴老人生命的最后一程?多少人因为“不好请假”而留下难以弥补的遗憾?这起案例之所以引起公众的强烈关注,正因为它是不少普通劳动者在亲情与工作的“夹缝”间艰难生存的真实写照。

  在现实的劳资关系里,很多职场人都需要在孝道与饭碗之间进行取舍。几经权衡之后,陪伴老人最后一程、见上亲人最后一面的分量,可能要让位于先保住自己的饭碗。这样的无奈现实既令人心酸,更值得深思:请假回家陪护病危亲属,这是人伦常情,为什么在企业管理的一纸制度面前,却往往难以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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