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诉酒店价格欺诈拒调解后却被通知领赔偿,法院:还在审理中
2026-05-16 13:37 澎湃新闻
北京市中闻(郑州)律师事务所董超律师向澎湃新闻表示,首先,法院的行为实质是想绕开法定程序,强迫原告接受一个非正式,非判决的和解方案。酒店想“花钱了事”,但法院不应配合酒店变相强制原告调解。
第二,本案尚未审结,未作出生效法律文书,酒店是否应向原告赔偿,以及该赔多少都没有确定,法院如何代收酒店所谓的“赔偿款”;酒店向法院交钱属于其单方行为,并不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执行款”,法院应在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才涉及收取酒店相关赔偿等款项。
董超认为,法院混淆了“调解”与“判决履行”的概念。调解必须达成合意,原告庭审中及庭审后均拒绝调解,即便被告自愿履行,原告仍可按照诉讼请求继续主张,这是原告的基本权利。这个权利不能因为法院以被告主动履行为由强制原告来接受,这违反法律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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