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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三、李四是谁?广州荔湾多部门回应拆迁公告人名和地址质疑:房屋早已灭失,未实际补偿

2026-05-18 14:28   澎湃新闻

  5月18日上午,就前述问题澎湃新闻联系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了解情况后再作答复。截至发稿前,澎湃新闻尚未收到回复。

荔湾区多部门曾就此事作出答复。受访者供图

  公告中两栋房屋所属的“民生街”疑不存在

  40多岁的江女士从小在广州荔湾区芳村生活。今年年初,江女士意外发现,荔湾区此前发布的一则拆迁公告存在疑点。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2024年12月3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通过荔湾区政府官网发布一则《公告》。该《公告》称,经《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荔府征房〔2018〕4、5号)批准,民生街1、3号等3间房屋在上述征收范围内,房屋征收部门已对上述房屋及安置房屋进行了房地产价值评估。

  《公告》显示,所涉房屋有三处,第一处位于南区芳村路民生街1、3号,产权人为江章,产权面积约53平方米,评估价约为114.5万元;第二处位于南区芳村路民生街10号,产权人为黄三,产权面积约34平方米,评估价约73万元;第三处位于南区芳村上市横街2号,产权人为李四,产权面积约29平方米,评估价约62.9万元。

  《公告》称,上述地址房屋被征收(产权人/继承人)应当于2024年12月16日前到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北25号(领取房地产估价报告。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房地产估价报告已于2024年12月3日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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