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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练习空中瑜伽时跌落致腰椎骨折,法院:瑜伽馆担责40%

2026-05-19 11:06   澎湃新闻

  徐女士诉称,瑜伽馆未充分保障学员的人身安全,不仅课程设置上未区分不同学员的水平,教练还直播分心,而未提供专业示范和保护,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及退款。另,徐女士在诉讼过程中明确,不追加当时辅助其练习的同组学员为被告,认为责任应由瑜伽馆承担。

  瑜伽馆辩称,教练上课并未直播,只是在拍视频。原告之所以受伤是因为同组学员没有抓住导致。原告已经学习瑜伽数月,有一定基础,原告应自负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责任主体的认定及过错比例的划分。

  法院认为,被告作为提供空中瑜伽课程的专业机构,负有对上课学员的安全保障责任,应提供安全防护、与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专业教学,同时应对该项运动的危险及防范方法进行充分的警示和告知。本案中,被告教练未做动作示范,且安排无专业技能的学员互助,也未举证证明就该项运动的风险及防护方法进行过充分的告知,故构成安全保障义务的违反,且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过错。对于原告主张被告在授课时存在直播分心之情形,鉴于原告未提交相应证据予以证明,法院对此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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