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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公告中地名“民生街”及权利人姓名“黄三”“李四”被怀疑存假?最新回应:档案记载确有其人,不存在作假骗取征收补偿款行为

2026-05-20 14:09   广州日报新花城

  经核查,2018年征收决定是根据现状摸查而作出的,已载明“如有遗漏,以本项目用地选址红线为准”。“民生街”是2018年征收决定发出后、经地籍查勘发现的新增权属地址。

  2024年8月,征收单位开展了权籍调查,经查询广州市房地产档案管理系统及查册,发现上述地块红线范围内存在未注销的历史登记信息,南区芳村路民生街1、3号和南区芳村路民生街10号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完成初始产权登记,权利人分别为江章和黄三。南区芳村路民生街1、3、10号虽未被列入2018年征收决定的公示地址范围,但确实处在陆居路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

  为何芳村的老街坊未曾听说该地名?对于这一追问,有关部门在核查历史地图和信息后给出了解释。原来,涉及陆居路片区的1960年1:500地形图上载有“民生街”,大体呈东南——西北走向,东侧临街有河涌,西侧为临街几栋砖木材质建筑。该范围地形图继1960年版之后为1968年版,该版1:500地形图上民生街及东临河涌灭失。此外,广州市房地产档案管理系统中,除“民生街1、3、10号”外,还存在多处涉“民生街”地名,也侧面印证这一权属地名曾经存在。

  也就是说,“民生街1、3、10号”初始产权登记距今约70年,随着时代变迁,“民生街”地名现已不复存在,但其在不动产历史登记中是真实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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