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公告中地名“民生街”及权利人姓名“黄三”“李四”被怀疑存假?最新回应:档案记载确有其人,不存在作假骗取征收补偿款行为
2026-05-20 14:09 广州日报新花城
据悉,2018年征收决定发布时,按前期摸查的登记信息,对南区芳村上市横街2号及产权人黎某信息予以公示。征收实施过程中发现,黎某所属房屋门牌实际地址为荔湾区上市横街22号,其未及时向产权登记部门申请按实际门牌地址变更登记。2018年6月,黎某凭公安部门出具的门牌证明,就南区芳村上市横街2号申请了产权地址变更登记为荔湾区上市横街22号。针对荔湾区上市横街22号的征收补偿手续已完成。
据查册信息,南区芳村上市横街2号真正的权利人为李四,该房屋实体已灭失、产权人下落不明。同样,为寻找房屋相关权利人,充分保障其征收补偿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依法履行公告程序。截至目前,该址未发生补偿安置行为。
而罗某,依据查册信息,系另一宗房屋——芳村区上市路横街2号权利人,该址的征收补偿手续已完成。芳村区上市路横街2号和南区芳村上市横街2号,名称相似,但对应的测量图幅号和不动产单元号均不一致,并非同一间房屋。
不存在作假骗取征收补偿违规行为
将优化信息公开环节
连日来,经多部门反复核查、多个信息源交叉验证,荔湾区有关部门明确表示,陆居路项目房屋征收全过程严格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补偿方案实施,始终以维护房屋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为核心,各项补偿资金的核算、发放均有充分的政策及客观事实依据。经全面核查,不存在征收流程弄虚作假、补偿资金违规拨付等违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