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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信息造假行为“零容忍” 新规为“网红食品”划定行为红线

2026-05-20 16:12   央视新闻客户端

  今天(20日),《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将进一步压实压紧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什么是“入网食品销售者”?

  《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中所称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包括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也就是常说的平台提供者和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自建网站或者其他网络服务销售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统称入网食品销售者。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司司长 司光:针对网络食品销售的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规章围绕平台企业、入网食品销售者、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明晰三方“责任”。明确平台企业要承担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监管,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形成各负其责,权责清晰的管理闭环。

  平台提供者对平台内食品销售行为负总责

  也就是说,平台提供者对平台内食品销售行为负总责,平台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网络食品安全全面负责。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司司长 司光:平台不是“甩手掌柜”,收了“流量”就要管好“质量”。一方面,要强化自身管理,重点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同时要强调的是,制度上墙不算落实,人到岗、责到位才能真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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