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面修订渔业港口和船舶管理条例 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2026-05-21 18:24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朱延鲁 报道
5月21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刚刚修订通过的《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该《条例》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订,是对2006年制定的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的全面修订,紧扣安全发展、规范治理、利渔便民,构建系统化、法治化、数字化的渔业治理新格局,为我省渔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条例》共六章54条,进一步理顺政府及其部门的监管职责,按照“政府统筹、部门协同、属地落实、分级管控”的治理体系,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领导职责,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协调解决渔业管理重大问题;细化部门分工,推进渔港建设、渔船修造和检验、气象预警、应急处置等领域的协同共治。同时明确,渔港和渔船管理工作遵循安全、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坚持分类管理、依章管港、依港管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