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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划底线 教育部等四部门发文

2026-05-22 10:02   央视新闻客户端

  今天,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全面加强普通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从学校校舍建设、安全防范建设、生活硬件配备、教学设施装备、教职工配备五方面,明确提出了新的20条底线要求,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所有中小学校全部达到《底线要求》。

  校园内设置旗台、旗杆,使用规范国旗。

  拆除或封存D级危房,C级危房经加固评估达标后使用。

  学校实施封闭管理,校门口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和防冲撞设施,学校重点部位和区域设置视频监控装置。

  校舍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有效的消防和应急照明设备,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等设置提示标识,并能正常使用。

  教室等室内采光和照明应符合国家标准。

  为学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白开水、直饮水等。

  学生1人1桌1椅,座椅有靠背。

  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配备(含租赁借用)满足开足体育课时和田径及球类活动开展要求(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至少1种)。

  设置学生心理辅导室。

  教室配置黑板(书写板)或交互式电子白板、大屏一体机等设施设备,接入带宽不低于100兆。

  设置计算机教室或信息科技实验室。小学应具备科学教室或实验室,初、高中学校应具备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室,实验器材配备满足学生开展实验活动。

  设置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配备相关教学器材,满足教学需要。

  按规定配备图书(含电子图书),图书馆(室)满足学生阅读需要。

  寄宿制学校设置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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