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护航 行稳致远 ——《日照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实施
2026-05-25 10:57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吕海丽 日照报道
蓝色海洋是日照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空间,海上交通安全则是港产城融合发展的底线保障,也是海洋经济行稳致远的重要前提。经日照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山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日照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部承载群众期盼、凝聚智慧的法规,从立项到出台,全过程彰显了人大主导、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鲜明特色,标志着日照海上交通安全治理迈入系统化、法治化、精细化的新阶段,为现代化海滨城市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筑牢了坚实法治屏障。
立法缘起:顺应大势,回应民盼
日照作为山东半岛重要港口城市与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海域辽阔、航运密集,船舶流量大、业态类型多、风险隐患突出。随着港口能级提升、休闲旅游兴起,商渔船交汇、危险品运输、新业态监管等挑战日益显现,传统管理模式难以适配高质量发展需求。面对群众呼声,市委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主动担当,将《条例》列为重点立法项目,针对商渔船碰撞、休闲船舶规范、应急救援协同等痛点,系统构建全链条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转化为可执行的法规条文,以良法守护平安。
人大主导:全程把控,广纳民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