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聊城市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6-05-26 09:18 聊城市纪委监委机关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聊城市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设置及选聘数量
本次公开选聘共设置6个岗位,选聘10人。具体选聘单位、选聘岗位、选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26年聊城市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表》(见附件)。
二、选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聊城市市直及县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含中央和省驻聊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聊城市市级及以下机关单位(含参公单位,不含中央和省驻聊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取得编制的方式须为公务员、选调生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敢于坚持原则,自律意识强、热爱纪检监察事业。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作风扎实。
4.报考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5月及之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7周岁(1988年5月及之后出生)。
5.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6年5月),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合格)。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