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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教育部、国家医保局共同发声:切实保障流动儿童在常住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2026-05-26 18:52   海报新闻

  蒋成嘉提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特大城市、超大城市要切实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推动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当前,全国除个别城市外,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均可持居住证本地参保。外地户籍学龄前儿童,凭父母一方持有常住地核发的有效证件,就能办理参保手续,打破户籍壁垒。

  在办理流程上,国家医保局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要求,持续创新经办服务方式,畅通线上线下参保登记渠道。比如,线上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全国政务服务小程序等渠道提交参保材料。线下可在学校、社区医保服务站、政务服务大厅就近办理。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当场即可完成参保登记,无需参保人往返户籍地,切实提升参保便捷度。

  外地户籍儿童凭居住证在常住地参保后,将享受与常住地本地户籍参保儿童完全同等的医保待遇,涵盖普通门诊、住院、门诊慢特病等全部保障范围,报销比例、起付标准、药品及诊疗项目范围完全一致,各级财政也会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真正实现“参保无差别、待遇无区别”,切实解决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的后顾之忧。

  

责编:巩小龙
审签:李士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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